学校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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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近日,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的决定》,我校经复查合格,获“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  学校高度重视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,组织召开调度会,将复查项目指标进行任务分解,由党委宣传部牵头,学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通力配合,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,克服困难,顺利完成了材料收集与提报工作。
  近年来,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断完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常态化工作机制,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。在新的一年,全校师生将更加凝心聚力,奋发有为,不断取得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。 (刘书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