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团工作受省级表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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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日前,共青团山东省委对2018年度山东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,我校团委再次荣获“山东省先进团委”荣誉称号。
  据了解,山东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,是我省共青团系统重要的年度表彰,团省委根据本年度考核意见的指标要求,综合考核全省各地市、各高校团组织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,最终认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。
  一年来,学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深入实施“思想引领、实践育人、文化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组织提升”五大工程,并取得了可喜成绩。学校团委负责同志表示,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深化改革,整体提升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。 (王辰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