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父的“八不”准则

期次:第29期    作者:马玉宝   查看:241

严父马兴时1922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生于农民家庭,上过私塾,读过洋学堂,有一定文化基础。在旧社会为生存闯过关东,逃过荒要过饭吃过苦。从1948年4月潍坊地区解放就开始当村干部,于50年代初入党。先后当过村长,初、高级社社长,大队支部书记,大队长等。还接受公社党委任命,当过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长,进驻龙岗中学四年(原临朐五中)。官做得不大,是共和国最低级别的“官职”,报酬待遇是挣工分。到1979年底,前前后后在岗位上奋斗了三十一年。1988年农历五月初八,他因病去世,享年66岁。

严父健在时,常以“八不”准则教育我们姐弟六人。我们头上老是像戴着个“紧箍咒”,不敢犯“规”,不敢越“雷池”半步。但常言道:纪律只对不遵守纪律的人来说是约束。时间久了,我们习以为常,也就不觉得太束缚了。我把这“八不”准则,就当作是运动场上的跑道准线,在跑道内不偏不歪、不左不右,径直向着人生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。

政治鲜明不含糊。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,我五六岁。记得有一年春节,严父拿回一张毛主席像,贴在了我们家正房北面墙上。我问这是谁的画?严父说,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,他领着我们穷人翻了身,当家作主过日子。严父指着像下面的一行红字教我读:毛主席万岁!从此,我记住了这句口号。

1959年至1961年,国家遭遇了三年生活困难。严父回家利用晚饭后的空闲时间(这个时间后来成了严父教育我们的规定时间),对我们姐弟六人严肃地说,当前社会上有一小部分人发牢骚,你们姐弟六人在外边不许跟着起哄掺和,人家骂你们制止不了,回家告诉我,但不允许跟着瞎跑!我们要毫不含糊,旗帜鲜明地拥护共产党,拥护社会主义,热爱领袖毛主席。严父说,1942年大歉年时,我们一家逼得去闯关东、下煤窑求生;如今生活再难,我们也没再像那时候一样去闯关东讨饭吃。这么一对比,谁好谁孬不就比出来了吗?还是共产党好,社会主义好!我们姐弟六人听从严父教育,没一个在外边跟着瞎嚷嚷的。

经济清白不私占。严父在政治上旗帜鲜明地要求我们,在经济上也同样严格。虽然我们家里没有在外负责经济工作的,但严父也利用空闲时间给我们打“预防针”:假若将来有谁负责集体或公家的经济财会工作,要坚决做到公私分明,公钱公款绝不得私用。宁愿借亲戚朋友钱,拉下外债暂时还不上,也绝不允许动用集体或公家钱款。严父以身作则,当村官三十一年,没贪占挪用村里一分公钱,也没受过贿赂中饱私囊。20世纪80年代,我在龙岗教育组工作,领导批准从财务上支给我一百元公用活动经费,留着因公事急需而用。还有每学年每学期按上级规定,收取全乡各学校学习资料费和全乡学生试卷费,不少于两三千元,未上缴前我都在专门的匣子里保管。在教育组工作六年整,不管当时家庭有多困难急需用钱,我都没私自动用一分公款。这都源自严父的教诲,让我不敢动、不能动、自觉不想动。

作风正派不歪斜。作风问题无小事。记得小时候,严父在公事缠身的百忙中,见缝插针地对我们进行作风教育,这真是从娃娃抓起。严父时间紧,就是吃晚饭有时间在家,与我们相处时间长些,吃着饭严父就发话了,严厉地嘱咐我们,在外边不能“欺负”女孩子。从我上一年级到高小毕业,严父不知道嘱咐了多少次。刚开始还小,只认为不能和女孩子打架,要友好相处。后来随着岁数增长,渐渐地懂得“欺负”女孩子的真正“含意”了。所以从初中直至师范毕业,我一直与女同学保持着安全距离,不敢单独接触女同学。后来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后,与女同事也是保持着一定安全距离,生怕闹出个什么丑事绯闻多丢人现眼。

艰苦朴素不攀比。我小时候正是新中国成立初期,国穷民不富。我们家姐弟六个,穿衣就是个大问题。有时在学校看见人家买上新鞋,穿上新衣服,回家就对娘说,言语中流露出羡慕的意思。严父知道后训诫我们,在外面不能看着人家穿新衣裳眼馋,在学校不能和人家比穿戴,要比学习才行。穿戴要艰苦朴素,衣服陈旧不丢人,攀比思想才丢人。所以,我们家姐弟六人穿衣是“新三年旧三年”,兄姐倒下旧衣缝缝补补,妹妹弟弟再穿三年。我还曾经穿过姐姐倒下的旧“花”鞋。后来从《人民日报》上看到习近平总书记小时候也穿过姐姐倒下的旧“花”鞋。这是巧合吗?不!因为我们是同一代人,都经历过那个艰苦年代。

集体财产不能拿。记得小时候在农村,因为生活所迫,村里有的人偷割麦子、掰玉米、扒地瓜拿回家,司空见惯。但这些小偷小摸之事绝对不能发生在俺家里。严父在村里当村官,打击小偷小摸、保护集体财产是社员大会上一项主要工作,每次召开全村社员大会都强调这事,并安排共产党员、退伍军人等思想觉悟高的社员在地里看庄稼,在村头路口检查社员行嚢。严父回家对我们姐弟六人,强调得更严厉,绝不允许我们随便拿生产队集体的一粒粮食回家!谁私自拿来家,谁自己交到生产队场园里去。有一年秋末冬初,我与伙伴捡了几个霉烂生了芽的谷穗子,严父还命令我交到生产队场园去。按照严父的说法,就是公私分明,集体财产任何人不能随便动、随便拿。

打架斗殴不轻饶。不懂事的少儿时期,在外面吵嘴打架很平常,而我们兄弟四人却不行!从学着懂事起,严父就再三教育我们,在街上和小伙伴要和平相处,学会让人,不赚便宜。不能结成团伙,无理取闹,滋事生非,骂人打人。严父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:自家孩子在外面街上与人吵嘴打架,回家后不管有理无理,轻则一顿训诫,重则扇耳光和踹脚;后来改为有理轻打,无理重打,还要去对方家赔礼道歉。我亲身经历过这个过程,从此,再也没敢在外面打过架。

手脚干净不染尘。20世纪70年代,我们兄弟四人都已成年。但严父对我们的要求一点都没放松,反而更加严厉了。每次回家凑成块时,严父都是拿着社会上的反面犯罪例子,教育我们兄弟四人,嘱咐了又嘱咐:在外面单位上要听从领导、团结同志、努力工作,靠真本事实干吃饭。要思想正确、品德端正、分清是非,坏事不参与。不能坑蒙拐骗,给他人和公家财产造成损失,要手脚干净不染一尘。在严父的教诲下,这70年,我做到了!

以权谋私不能办。严父当村官三十一年,最大特点是党性强,从不拿党和人民的权力,搞以权谋私,为自己家人开口子办私事。1974年至1976年,严父是理所当然的龙岗公社大中专招生“推荐选拔”领导小组副组长。1974年,我不够条件时,他也不回避。到1975年7月,我回乡锻炼二年半,够推荐选拔条件范围了,严父却主动从领导小组里退出回避了。并且不允许我参加报名,一怕难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,二怕龙岗人民会有看法,说他以权谋私推荐自己儿子上学。结果村里分了一张表(虚名额)给报了名,最后又被公社刷下来。严父却很高兴,说这是最好的结果,省得龙岗人民说啥不好听。事后,公社通讯报道组的同事对我说:“推荐选拔刚开始,我和全龙岗人民看法一致,你排第一,上学非你莫属!结果你却‘落榜’了,比孙山还孙山,我没想到这个结果,我才相信你父亲没利用权力以权谋私,龙岗人民也服了,嘴也堵住了。”1976年“推荐选拔”上学,严父又回避,我又一次“落选”。直至9月份了,临朐师范扩招又分龙岗一个“社来社去”名额,公社文教助理李兴福才“舌战群儒”,力排众议,建议推荐我去上师范。结果上了个“社来社去,哪来哪去,不转户口,不分配工作,毕业回原籍”当民师的一年师范。直到恢复高考三年后的1980年9月20日,重回师范参加招录考试,一考定乾坤,榜上有名!严父听说后语重心长地说:“这样凭自己本事考上学多光彩,多体面,给你自己,给你爹,也给李兴福助理争了光,添了彩。当初若靠我的权力,你首先被推荐上学,在龙岗人民眼里,你就是靠我的权力上的学,自己没有真本事。人家说你是权力生,关系生,我的脊梁骨被龙岗人民戳断。以权谋私要不得、不能办!”

上面就是我的严父,生前在俺家规定并执行的“八项”准则,也成了我们姐弟六人成长的处世行为标尺,并将这些准则要求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。